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
發布時間:2017-10-19 10:58:44 標準化工作部
關注中物聯
2017年10月1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按照《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國標委綜合[2016]28號)有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已發布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組織進行了集中復審,根據復審結論,決定對《倉儲揀選設備管理要求》等7項已不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見附件)予以廢止。
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目錄
點擊下載(432.89 KB)
相關閱讀
每日 推薦
- 關于召開第三屆電子信息產業供應鏈年會的通知
- 中國公路物流運價周指數報告(2025.11.21)
- 蔡進出席2025年(第二屆)中國有色金屬行業貿易物流高質量發展論壇
- 2025第十一屆醫療供應鏈大會在上海舉行
- 馬增榮:共筑韌性智慧供應鏈 共赴健康中國新征程
- 團體標準宣貫:中國物流標準大講堂第46期——《醫院院內醫療器械物流服務質量評價》《骨科耗材物流服務規范》兩項團體標準宣貫
- 2025汽車物流行業年會在重慶召開
- 國家標準《藥品冷鏈物流追溯管理要求》 (GB/T 46204-2025)解讀
- 國家標準《物流服務合同準則》 (GB/T 30333-2025)解讀
- 國家標準《物流單證基本要求》 (GB/T 33449-2025)解讀
- 中物聯發布2025年10月政策輯要
